第一条: 为适应象棋运动的普及与发展,依据《中国象棋协会章程》《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条例》,制定象棋棋手快棋等级分制度,科学地反映棋手的快棋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象棋棋手快棋等级分是用来衡量棋手现时快棋水平的基本数据,是棋手快棋棋艺水平高低的标志。由中国象棋协会根据棋手在统计期限内的快棋等级分赛成绩计算确定。
第三条: 凡经中国象棋协会批准计算棋手快棋等级分的比赛和慢棋等级分赛期间的快棋对局,统称为快棋等级分赛。快棋等级分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条: 凡经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快棋等级分赛,承办单位必须提前两个月申报备案。
第五条: 经计算确定的棋手快棋等级分,由中国象棋协会每年1月1日和10月1日各公布一次,相应的统计期限分别为:
公布的最低数字:男子为2000.1,女子为1800.1。
凡跨越统计期限的比赛,其快棋等级分均列入结束日统计期限内计算。
第六条: 各等级棋手快棋等级分标准值:
棋手等级 | 标准值(男) | 标准值(女) |
---|---|---|
特级大师、国际健将 | 2550.0 | 2350.0 |
国家大师、运动健将 | 2450.0 | 2250.0 |
棋协大师、一级运动员 | 2350.0 | 2150.0 |
地协大师、二级运动员 | 2250.0 | 2050.0 |
一级棋士、三级运动员 | 2150.0 | 1950.0 |
二级棋士(含)以下 | 2000.0 | 1800.0 |
(一)已获得等级称号的棋手首次计算快棋等级分,均按其相应等级标准值计算;
(二)凡属新获得等级称号的棋手(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其快棋等级分在下届公布时调整至相应等级标准值。如本人快棋等级分现已超过相应标准值时,则维持现状不变;
(三)棋手快棋等级分降至男子2000.0、女子1800.0以下,则其快棋等级分停留在男子2000.0、女子1800.0。
第七条: 常用术语及符号:
第八条: 快棋等级分的计算步骤:
P = 1 / (1 + 10^((Ra - Ro) / 400))
We = N × P
△R = K × (W - We)
第九条: 换算系数K的取值由最新公布快棋等级分值决定:
第十条: 快棋比赛中未经对弈之胜负结果,均计算快棋等级分。
第十一条: 个人冠军不降分,且在正常计算变动值基础上另加其原有快棋等级分的1‰×K值。
第十二条: 大陆以外地区棋手首次参赛按国际标准计算快棋等级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中国象棋协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5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