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被"将死";
被"困毙";
走棋后(已离手)形成"自杀",参见3.4款;
形成待判局面,为单方"长将";
形成待判局面,为一方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对局;
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全国比赛一次,省级(含以下)和全国少年赛(含以下)比赛两次违反行棋规定;
两次未走棋先按钟;
三次犯规;
在同一"自然限着"阶段内,第二次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
宣布认输;
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和棋:
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
棋局出现待判局面,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回合中(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均未吃过棋子。
每局棋在25回合(含)内,原则上双方均不得提和。如此时形成双方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计3个循环),由红方变着,不变判负。